帮助困难申请执行人解决燃眉之急 江西首个司法救助协会在萍乡成立
10月26日上午,针对一些因被执行人确无执行能力、生活陷入困境的申请执行人,萍乡市安源区人民积极争取区委政法委的司法救助支持下,正式成立了安源区司法救助协会。
详情↓
据悉,在此次成立仪式暨第一次理事会上,通过了对李某等3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等案件申请执行人的司法救助申请共计1.23万元,金额从1千元到6千元不等。这是在法院倡导下成立的全省首家社会性质的司法救助协会。
A交通事故致伤残五级当事人成功申请到司法救助金5千元
“感谢法院对我们的关怀,感谢社会爱心人士的捐助!”家住萍乡市安源区高坑镇村民许某父亲在得知司法救助协会通过其救助申请后连连称谢。
许某父亲的父亲告诉记者,他儿子许某因交通事故导致伤残五级,案件经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赖某赔偿许某各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进入执行程序后,被告赖某履行了部分赔偿义务后,由于经济困难、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许某因交通事故致残需治疗,找工作也因此受限,且有年老的父母亲需赡养,生活一时陷入困境。
结合许某实际情况,执行法官告知其可向司法救助协会申请司法救助来救急,许某遂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向司法救助协会申请救助。经司法救助协会理事会讨论决定,许某成功申请到司法救助金5千元,解决了其燃眉之急。
B协会现已筹集司法救助金数十万余元将为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提供救助资金
据了解,针对一些因被执行人确无执行能力、生活陷入困境的申请执行人,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积极争取区委政法委的司法救助支持,今年以来为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10万余元,帮助困难当事人顺利渡过难关。然而,仅靠财政拨款的司法救助金数额十分有限,一些因执行难、执行不能导致生活困境的申请执行人无法得到及时救助。针对这一情况,该院积极探索执行救助新途径,扩大资金来源和司法救助范围。在安源区法院的倡导下,成立了安源区司法救助协会,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申请执行人做到“应救尽救”。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捐助和安源区法院的筹措下,截至目前协会共筹集司法救助金数十万余元。
记者了解到
该协会的主要管理在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中,对被执行人确实无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而申请执行人因遭受侵害不能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标准或因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力、缺乏必要的生活及医疗费用,或因受害致死致家庭生活难以维持,属于急需救助的社会弱势群体,在一定条件下,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给予一定资金予以救助。
江南都市报讯汤敏、易希、全媒体记者陈建新











